| 巴中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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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16 10:27 文章来源:巴中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加快巴中经济发展,提高全市商务系统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川商法[2006]10号)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巴中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巴委发[2006]14号)精神,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美好巴中,实现市委、市政府“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为目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执法道德教育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商务改革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我市商务事业全面、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商务工作大局,按照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各级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服务社会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全面推动商务系统各项工作,形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新局面。
三、主要任务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是益发行政的重要基础。各县(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商务中心工作,制定计划,认真落实。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紧紧围绕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相统一的宪法原则,持续深入地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增强法制观念、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深入学习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必须把握好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及应承担的责任。要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3、深入学习与商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一要进一步学习我国对外贸易法、不断吸收和引进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等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并熟练掌握好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切实提高各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要深入学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要认真学习合同法、公司法、拍卖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竟争法等法律制度,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和社会危害最严重的问题及现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有序、和睦相处的美好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及时认真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立法进程日益加快,要及时把“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商务法律法规作为我市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学习的重要内容。
5、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各县(区)经商委、商贸办及局机关科室要结合我市商务中心工作,针对法制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实施好“五五”普法工作;要把实施“五五”普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具体工作,并成立相应的普法领导机构或工作机构。普法领导机构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监督等制度,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制度 。领导干部作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集体学法制度、学法专题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等,党组或中心学习组每年进行2次以上法制讲座,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三)、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和培训制度。一要明确学习的重点和目标,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实行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二要确保学习时间,每位干部职工每年自学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法律培训制度,培养干部职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必赔偿、违法必追究”的依法行政理念,着力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
(四)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纪念日和法律生效日等时机,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有趣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宣传商务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中去,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五)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和监督检查制度。
一是坚持推行年度综合法律知识测试与重点法律知识测试,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确保学习效果。二是把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三要加强对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信访等人员的学法和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四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县(区)经商委、商贸办每年12月底向市商务局报送本部门当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将作为对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六)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工作实效。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效,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充分利用培训、讲座、报告、咨询、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平台,创新网络教育形式等,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现时代特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
五、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教育工作从2006年开始,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11月至12月底。
各县(区)经商委、商贸办,根据本规划切实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将“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及组织机构人员名单报市商务局“五五”普法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月--2009年。
1、执法人员骨干培训。市商务局负责培训各县(区)经商委、商贸办和市属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区)经商委、商贸办,要结合商务工作特点,围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须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大力开展重点商务法律法规的专项宣传活动。对新颁布的与商务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题宣传活动。
3、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在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市商务局将采取不定时地对各县(区)经商委、商贸办“五五”普法工作实施落实进行检查,促进商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10年四月,市商务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各县(区)经商委、商贸办“五五”普法工作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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